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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香港博士研究生奖学金计划的通知

日期:2022年10月13日阅读次数:

各二级学院:

香港博士研究生奖学金计划由香港研究资助局(以下简称研资局)创立,参与该计划的大学包括香港城市大学、香港浸会大学、岭南大学、香港中文大学、香港教育大学、香港理工大学、香港科技大学及香港大学八所院校。有意攻读全日制博士学位研究生课程的教师可申请该计划。

一、资金和补助

研资局将为奖学金获得者提供每月2.71万港元的津贴,以及每年1.36万港元的会议及研究活动交通津贴,为期三年。

二、申请流程

香港博士研究生奖学金计划于2022年9月1日起接受申请,截止时间为12月1日。关键节点和申请程序如下:

(一)、申请人应首先在研资局的网上申请系统(OAS)(www.rgc.edu.hk/hkphd)提交申请,获得编号(研资局网申截止日期:2022年12月1日)。

(二)、申请者需将完整的申请材料和证明文件提交至申请院校的网上招生系统,并注明研资局的编号(院校网申截止日期:2022年12月1日)。

三、结果通知

八所院校将于2023年1月发放录取通知书,研资局将于2023年3月至4月公布奖学金申请结果。

如想了解更多关于该奖学金计划的消息,请查阅申请院校的官方网站或发邮件至申请院校的研究生院咨询。

请有意向的教师按照上述流程自行申请。在结果公布后,请收到申请院校的录取通知书或获得该博士研究生奖学金的教师将新余学院出国(境)备案表和相关材料,纸质版交到国际合作与交流处(行政楼127室),电子版请以“学院-专业-姓名”命名打包发送至337497887@qq.com。

附件:

附件1:新余学院出国(境)交流申请表(2023香港博士研究生奖学金计划).doc

附件2:香港博士研究生奖学金计划招生简章.pdf

国际合作与交流处

2022年10月10日

邮编:338004

联系地址:江西省新余市高新区阳光大道2666号

联系电话:0790-6653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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