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我校长期外籍专家、教师(以下简称外教)的统筹管理,做好外教生活服务工作,进一步促进学校教育国际化的发展,学校特设外教公寓(以下简称公寓),为各单位聘请的长期外教提供住宿。为了加强对公寓的管理,营造一个安全舒适、洁净卫生、文明和谐的居住环境,特制定本办法。
一、管理机构
1.公寓隶属学校,国际合作与交流处是公寓的管理部门,全面负责公寓的安排、调整和公寓设施设备、卫生安全及日常服务工作的统筹、协调和监督。
2.已聘请外教的各单位协助国际合作交流处完成外教入住公寓的申请、资格审核和日常管理工作。
二、入住资格及住房标准
各聘用单位正式引进、聘用的长期外教可入住公寓,每人分配一套住房。
三、申请程序
1.各聘用单位与外教签订聘用合同后根据外教实际需求统一向国际合作与交流处提出入住申请,填写《外教公寓入住申请表》,报国际合作与交流处审批。
2.入住申请获批后,外教需明晓入住注意事项,核对公寓内物品清单并签署《外教公寓入住确认书》,方可入住。
四、相关费用说明
1.经学校审批后符合条件入住的外教可于聘用合同期内免费入住,入住前需交纳住房押金1000元人民币。退房时如确认室内物品设施完好,押金可如数退还。
2.入住期间产生的水电费由公寓管理人员根据实际用量,每月造表,由国际合作与交流处从外教经费中代扣代缴。
3.公寓饮用水票等其他生活消费需由入住人员自行支付。
五、住宿管理
1.获准入住的外教,应服从国际合作交流处的统一调配和管理。国际合作交流处将定期走访检查公寓。
2.公寓实行来访登记制度,来访客人须进行登记,并出示有效证件,经公寓管理人员同意后方可进入公寓。
3. 公寓仅供经批准的外教入住,未经国际合作与交流处书面同意不得留宿他人。
4.严禁将公寓转借、转租。
5.公寓内所有公共设施和物品,均由公寓管理人员造册登记,若有故障或损坏,由公寓管理人员进行维修,若为外教人为损坏,维修费用由入住外教承担。
6.入住外教不得将房间设施设备搬出或外借,不得改动或拆卸房屋结构布局,若有损坏须照价赔偿。
7.入住外教不得私自配钥匙或转借他人,如钥匙丢失,须与公寓管理人员联系进行补配或更换门锁。
8.入住外教应自觉维护公寓卫生。公寓内公共场所卫生由公寓服务人员负责管理,公寓内部卫生由各入住外教自行打扫。
9.不得在公寓内饲养宠物。
10.入住外教应于离职之日起三日内到国际合作交流处办理退房手续并搬离公寓。退房时应将公寓内的设施设备、物品等清理干净,返还房间钥匙,并由公寓管理人员进行验收。
11.不得在公寓内从事任何形式的违法活动。
12.如有违反公寓管理之行为,将视情节轻重作扣缴押金、罚款或勒令退房处理。
六、本规定自发文之日起执行,由国际合作交流处负责解释。